工作职责
    泸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负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管理;负责案件统一受理、流转;负责办案流程监控;负责涉案款物的监管;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负责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和案件查询;负责业务统计、分析;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配合本院执法办案考评领导小组开展开展执法考评;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情况
· 州院督察组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07-26)
· 我院召开上半年检察工作分析会
(07-26)
· 州检察院领导莅临泸水县院调研指导案管工作
(05-24)
· 泸水县检察院召开第一季度检察业务考评分析会
(04-22)
· 泸水县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州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培训
(10-26)
· 充分发挥案管职能 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08-20)
· 我院正式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
(10-01)
· 泸水县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工作
(09-27)
· 泸水县检察院实现办案方式从“纸上”到“网上”的转变
(03-15)
· 泸水县检察院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顺利办结全州首例案件
(03-11)
·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院顺利上线运行
(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