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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新闻宣传、意识形态、司法警察、检务督查、离退休人员和党群等工作,包含队伍建设,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承办本院编制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工资津贴和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干部管理规定,协同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党委关于领导班子考核、配备以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检察干部的考核、调配、录用,办理有关干部的任免手续等工作。

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