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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目前正值大中专、中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期,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近日,县纪委下发了《中共泸水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把制止党员干部参加和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为使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三项举措,严查“升学宴”、“谢师宴”,严防各种奢侈腐败现象发生。

  一是传达学习文件精神。8月3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刘银汉原文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在会上提出要求,要求全院干警都要严格贯彻落文件精神,在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党员干部更应严格遵守规定,坚决杜绝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

  二是开展自检自查。根据文件要求,各内设机构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书面报告纪检监察室。

  三是采取明察暗访进行督查落实。纪检监察室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根据通知精神对顶风违纪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相关科室责任人责任。通过查访,我院有两名干警的子女高中毕业,但都严格遵守了县纪委的纪律规定,没有操办“升学宴” “谢师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