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结合未检统一集中办理相关要求,牵头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本级检察院管辖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包含对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级检察院管辖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