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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查督办工作,包含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协调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秘书事物、机要文电管理;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和通讯,检察信息技术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涉外事务联络等工作。

负责公务接待、财务装备等工作,包含办公用房、固定资产、设施、车辆、机关后勤等管理,制定检察院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财政补助本院的侦查技术装备、基本建设经费及业务经费进行管理。

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