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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检务督察活动

  4月30日我院由检察长丁金龙、副检察长何仕伟、纪检监察主任胡炳晖、办公室主任李剑组成的督察组,对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进行督查。

  检察长丁金龙提出此行的目的:一是节日将至,务必要提高警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与公安、武警方面协调配合,做好监所内外的安全防范工作;二是对驻所检察室的住所、办公室、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向公安、武警方面了解我派驻人员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纪律作风方面情况。同时对驻所的相关设施、人员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对公安看守所的相关影像、监控设施进行检查。

  丁金龙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1、驻所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与公安、武警协调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加强规范化建设,尽快建成远程提审系统,与公安部门配合,对机器设备进行更新,做好预算、匹配、购置、安装的前期工作;3、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解决“四风”问题。

  副督察长、纪检监察室主任胡炳晖,对住所检察室进行了检容检风、办公室等相关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纪律方面向公安、武警了解,两部门表示我院驻所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无迟到早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