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7 作者:泸水市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泸水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大 |
中 |
小】
为切实将中央、省、州、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照省院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对怒江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认真总结、查缺补漏,逐条落实整改。3月7日下午,我院召开扫黑除恶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专题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连程主持,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副检察长秦连程通报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并总结我院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查摆分析存在问题。
院党组书记丁金龙检察长就如何对照省院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干警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长期作战意识,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动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要保持政治敏感,确保除恶务尽。全面挖掘排查涉黑恶案件线索,防止存在“漏网之鱼”,同时加大对“保护伞”的打击力度。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举报机制、专项工作督导机制、宣传工作机制、案件协调机制和案件线索移交机制,通过各项机制推动工作,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四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要求,各内设机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五要规范台账收集,做到全程留痕。按照省院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对怒江州检察院机关督查反馈的问题,查缺补漏、完善台账资料,客观真实的反映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