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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搬进校园,检察官“现场教学”远离危险驾驶罪


为丰富“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1月11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泸水市人民法院组织“危险驾驶案庭审进校园”活动,将危险驾驶案庭审现场搬进了新时代中学内,为百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活动拉开序幕。整个庭审现场气氛严肃,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在座学生认真旁听庭审并在笔记本上进行记录,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直观体会违法犯罪为自身、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重点提醒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等。同时,通过播放视频生动形象的展示危险驾驶的危害及后果。



庭审进校园既是一堂生动的“公开课”,也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融入诉源治理的法治课。本次活动,不仅使普法教育活动成为可触可感的交流,更让学校师生近距离体会法律的威严,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文字丨和永旭 编辑丨石戴忠
校对丨祝春兰 审核丨胡润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