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大妈
路过别错过
咱们这儿不卖货
专门“卖”法
还免费送礼品
5月15日,在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把民法典宣传“摊位”摆进了团结社区最热闹的广场上。没有主席台,检察干警往展架下一站,就被前来遛弯的老乡们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与其他摊位不同,我们的“货架”上摆满了《“画”说民法典》宣传册。针对老百姓觉得法律“深奥、难懂”的顾虑,干警们直接把册子翻到漫画页:“大爷,你看这幅画,这就讲的咱们村经常遇到的宅基地纠纷;再看这幅,这就是不给赡养费的法律后果。”
这种“看图说话”的模式一下子拉近了距离,300余份宣传册很快发放一空。大家边翻边看,直夸:“你们这个册子好,没那么多大道理,我们看画就知道咋回事了!”


“检察官,我想问问,借给亲戚没打欠条的钱,能要回吗?”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精通傈僳语的检察干警欧丽兰立刻开启“双语模式”。她结合宣传册上的漫画案例,用乡音土语把晦涩的“民间借贷”法条拆解得清清楚楚,她一人分饰“翻译官”和“调解员”,从家长里短讲到法律后果,原本普通的宣传摊位,硬是被大家伙儿当成了“法律诊所”,咨询的人络绎不绝。


为了增加人气,我们还准备了300余份“法治周边”。印着法治标语的环保袋成了大妈们的“抢手货”,清凉实用的普法扇子人手一把,还有耐用的普法围裙。
“这围裙好,以后做饭看着围裙上的字,就不会跟老头子吵架了!”一位大妈的玩笑话引得周围笑声一片。这些实用的小物件让法治元素悄无声息地走进了群众的日常生活。


此次“摆摊”普法,不仅实现了“普法零距离”,更架起了检民“连心桥”。下一步,我院将紧扣“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这种“唠家常、解难题”的模式常态化,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护身符”。


文 字:马晓娟
编 辑:石戴忠
校 对:祝春兰
审 核:王晓娟
终 审:赵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