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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3月28日至4月1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党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邬中明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云南考察指导,饱含着对边疆各族群众的深情牵挂,寄寓着对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的战略指引,更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标定了奋进坐标。作为云南边疆地区基层检察院,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大政治意义、时代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砥砺前行,坚持检察履职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政治性、战略性、指导性,要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全院掀起深学笃行热潮,以理论武装引领实践创新,促进检察履职质效全面提升,在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中彰显检察忠诚。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边境民族地区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要求,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主动靠紧全省"3815"战略布局,聚焦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和市委“三个阶段”具体任务,统筹推进刑事检察精准化、民事检察实质化、行政检察专业化、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化建设,深化检察守护怒江绿水青山,严惩跨境犯罪维护边境安全,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工作方针,坚决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检察+”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上展现新作为,以优质法治供给护航市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开创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新局面。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监督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高质量纪律建设引领检察人员更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过硬队伍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