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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解纷争 办案普法双结合

2023323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首次就一起控告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和值班律师应邀全程参与听证。

本次听证会系立案监督案件,申请人某某系一起涉嫌诈骗案被害人,认为对方吴某某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认为是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经两级公安机关复议、复核,均作不予立案处理,故易某某对此决定不服,向我院申请立案监督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立案监督申请人陈述了控告事实、理由及诉求,承办检察官就审查查明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说明,重点分析了审查意见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听证员围绕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经过闭门评议,听证员代表在复会后发表了评议意见,申请人作了最后陈述,表达了对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向其解疑释惑的谢意及接受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的意愿。经公开审查和充分听取意见,本院认为泸水市公安局的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妥,决定不予支持控告人的立案监督申请,并当场进行了公开答复和释法说理。申请人及听证员均无异议,对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的做法给予了认可

主持听证的包案院领导杨朝昆副检察长表示,通过听证方式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既充分保障了来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促进了案件依法公开公正处理,有利于推动信访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推动基层治理。在下一步工作中,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开听证的积极作用,做到应听尽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