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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陈豪调研怒江重要讲话精神
    

  8月14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集中学习传达省委书记陈豪到怒江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学习贯彻落实要求。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金龙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在全面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陈豪书记莅临怒江调研指导,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怒江发展的关心和重视。陈豪书记在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饱含着对脱贫攻坚工作和全州各族人民的前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殷切期望,陈豪书记对抓好脱贫攻坚当前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具体的要求,对做好下一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

  丁金龙检察长要求,全体干警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传达学习贯彻陈豪书记在怒江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具体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检察工作放在脱贫攻坚全局中谋划,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专项行动,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二是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能,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彻底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决策部署,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突出重点,严肃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三是深化司法改革体制改革和智能化建设,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构建全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大力推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等系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应用,要尽快熟悉相关政策和操作,不断精准各项数据和帮扶措施;四是扎实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全体干警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深化政治建检,把握好脱贫攻坚重点,承担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