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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开展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部署,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严肃查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等犯罪行为,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前端发力,促进安全生产治理。2023年以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以联席交流、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深入相关行政机关,全面排查分析泸水市近三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执法司法问题,以检察监督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着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有效推进工作;组织大轮案组检察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大轮案组全体检察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力度,提升前端发现能力,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事故信息谎报瞒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



强化行刑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向泸水市公安局、泸水市应急管理局等11个行政机关发出协助函,要求各行政单位协助对各领域发生的“亡人事故”案件情况进行排查;同时要求各行政单位深化思想认识,用好“两法衔接”平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录入平台行政处罚案件、依法通过平台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基础,全面掌握2020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亡人事故”,为今后持续性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召开联席会议,提升监督质效。在前期排查统计、沟通协调、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于2024年3月3日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公安局、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大队等行政部门领导参加。会上,泸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张雄凤组织学习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原文及《泸水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并介绍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亡人事故”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对各单位上报的“亡人事故”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并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同志相互沟通、交换意见、明确职责,强化各单位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衔接配合,通过案件处理情况发现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死亡人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线索。


深入实地走访,全面仔细排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挖掘数据线索,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在联席会议后深入泸水市公安局、泸水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实地走访排查工作,通过查阅台账、调取事故信息、了解问询的方式,全面梳理排查近三年涉安全生产领域事故信息,并重点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信息与同期行政处理情况、司法处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保事故信息排查准确、真实。


强化普法宣传,共同参与治理。结合工作职能,充分利用“泸水检察”微信公众号转发“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精准规范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一文,同时借助到和谐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中央大街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契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报道,通过政策宣讲、法律阐释、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法治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下一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亡人事故”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将“亡人事故”法律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为筑牢泸水安全生产防线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丨明丽提 编辑丨石戴忠
校对丨祝春兰 审核丨董 翔